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普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人员一起对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将各部门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备案,要求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地隐患要尽快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的开展,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保卫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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