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拟于2023年6月10日起对校园内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无主非机动车的认定标准和清理方法
(一)认定标准
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积灰严重的非机动车视为疑似废弃无主非机动车。
(二)清理方法
6月10日起,学校将对校园内疑似废弃无主非机动车粘贴“待清理废弃非机动车”字样的告示。如果非机动车有车主而被张贴“待清理废弃非机动车”告示,请车主及时撕去告示,并整理好非机动车,以免误清。6月12日起,学校将对贴有告示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
二、被清理非机动车的暂放地点
被清理的疑似废弃非机动车将移至健行楼前广场非机动车停放处集中存放。
三、被误清非机动车的认领方法
6月20日前,被误清的非机动车车主请到健行楼前广场非机动车停放处自行认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李老师18308793146。
6月20日后,停放在学生公寓前广场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均视为废弃无主非机动车,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