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2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024)》的贯彻落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 ] 20)文件精神,在普洱学院开展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校园安全发展,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集中观看和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

视频可通过打开超链接观看:安全生产--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部门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部门或学院实际主动研判安全风险、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查找:https://www.mem.gov.cn/fw/flfgbz/fl/202107/t20210716_392186.shtml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一是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二是结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宣传专栏、QQ群、微信群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盗、防地震、防自然灾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防网贷、防范非法集资等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识别危险,综合防范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促进广大师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排查活动,并通过宣传月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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