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024年)》的贯彻落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 ] 20号)文件精神,在普洱学院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校园安全发展,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集中观看和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部门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部门或学院实际主动研判安全风险、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查找:https://www.mem.gov.cn/fw/flfgbz/fl/202107/t20210716_392186.shtml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一是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二是结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宣传专栏、QQ群、微信群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盗、防地震、防自然灾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防网贷、防范非法集资等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识别危险,综合防范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促进广大师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排查活动,并通过宣传月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2年6月17日